柯震东行政拘留获释酒店露面爆粗欲打记者
2014-08-29 10:53:51   来源:中国综艺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柯震东日前爆出在北京吸食大麻被逮,并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29日凌晨,他在狱方人员的陪同下,从北京东城看守所出监,他穿着黑衣、戴着黑帽在车上以双手抱头,不发一语,身型与脸颊也比以前略显消瘦。

  柯震东29日凌晨从北京东城看守所出监,北京警方使用4台白色厢型车盖黑布的障眼法,吸引媒体注意,与此同时,柯震东与柯爸柯妈从别的出口迅速离开,现已回到北京丽晶酒店,预定29日下午2时30分在北京举行记者会,之后将搭乘长荣BR715,预计晚间11时40分左右抵台。

  柯震东爆粗与媒体发生冲突

   凌晨1点,柯震东在父母的陪同下现身酒店,身穿白色背心,黑色针织衫的他,身型与脸颊也比以前略显消瘦。不过,柯震东下车后看到大批媒体在场,立马面露不悦,先是一言不发低头行走,父母则帮他挡媒体。但没走几步,柯震东突然却与一位记者发生冲突,更爆粗欲上前打人,被一旁的工作人员拦住拖进电梯。

 

北京警方通报全文:

8月29日,固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柯某某(男,23岁,台湾人,演员)已行政拘留期限届满被依法解除拘留。

今年8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会同东城分局开展工作,先后将柯某某、孙某(男,36岁,北京人,助理)、陈某某(男,32岁,香港人,演员)、宋某某(男,33岁,北京人,无业)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收缴部分毒品大麻。

经审查,柯某某尿检呈大麻类阳性,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柯某某因吸食毒品被依法行政拘留14日。陈某某对于在其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共同吸食毒品大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陈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还查明,孙某曾多次从贩卖毒品的宋某某手里购买毒品大麻,提供给陈某某并从中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孙某、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柯某某被行政拘留期间,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表示今后永不再触碰毒品。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北京警方以“零容忍”高压态势,严打毒品违法犯罪,已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800余起,同比增长53.2%;抓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8400余名,同比上升78.7%,抓获吸食大麻人员200余名,数量较以往大幅提升;缴获各类毒品93公斤。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继续深入推进缉毒专项会战,发动全社会打一场禁毒工作人民战争,努力实现首善之区无毒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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