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安顺地戏演员在法庭上舞戏
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状告《千里走单骑》导演张艺谋等被告,为非遗讨署名权,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二审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始施行,使得此案再添悬念。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当庭口头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安顺文体局的起诉,自此“非遗第一案”尘埃落定。
此前,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起诉被告称,影片拍摄时,安顺市8名地戏演员应邀前往丽江,表演了“安顺地戏”传统剧目中的《战潼关》和《千里走单骑》,并被剪辑到影片中,但影片却称此为“云南面具戏”。该局认为,张艺谋此举直接导致观众和游客将安顺地戏误认成云南面具戏,并前往云南丽江寻找影片中的面具戏。该局要求张艺谋等人在媒体上道歉,并在影片中注明“片中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安顺地戏”。
一审法院认为,影片使用“安顺地戏”进行一定程度的创作虚构,并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因此驳回文体局的起诉。判决后,安顺市文体局提出上诉。在此案二审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
昨天在法庭上,双方就安顺文体局是否有资格起诉、张艺谋是否应为被告,以及影片是否侵犯了安顺地戏的著作权3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安顺文体局认为,安顺地戏作为一种作品应该享有著作权,而被告则认为安顺地戏没有作者,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在短暂休庭后,法官当庭进行了口头宣判。法官首先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肯定安顺文体局是负责保护安顺地戏的单位。法院同时指出,如果侵权存在,责任方应该是影片的制片人,即新画面影业公司,而不包括张艺谋等人。此外法官还指出,由于安顺地戏不是一个作者,也不属于作品,所以不享有署名权。法庭驳回安顺文体局的起诉。
宣判后,安顺文体局局长邹正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申诉。邹正明说,安顺地戏好比是贵州人民的一个孩子,“我们自己的孩子被抱走了,还给他起了一个新名字,还不许我们来认,这太伤害我们的感情了”。
对于起诉是否是炒作的疑问,邹正明说,起诉只是为了正名,保护“非遗”及讨个说法。虽然客观上起诉确实起到了提升安顺地戏知名度的作用,带动了旅游增长,“很多观众来到安顺,称就要看看跟张艺谋打官司的戏”,但这并非他们起诉的目的。此外,邹正明还希望张艺谋向他们道歉,“我们起诉没有要经济赔偿,哪怕你大导演私底下能有个道歉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