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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漾影视微博截图 [保存到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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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漾影视的声明 [保存到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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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漾影视称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 [保存到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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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保存到相册] |
今天上午,盛一伦所属公司乐漾影视发出声明,称乐漾影视艺人盛翔(艺名“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单方面提出解约,我方已正式向朝阳法院起诉。对此,本公司呼吁广大媒体朋友和公众重视契约精神,保持业内竞争的良性发展,共同维护演艺市场的基本秩序。
此前,有消息称盛一伦参加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却无故被拖欠片酬,几经催要,公司仅支付743余万元,不仅与此前合同约定的片酬不符,还未经其同意私自更换经纪人。演员盛一伦将东家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