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唐爽互撕N回后,7月24日,周立波发表长文,表示对案件进行最终总结,并声明:既然是总结,也就意味着这是最后的回应!我们在此声明以后不想再提及或回复此事!
周立波在文中称,关于撤案原因,关键的因素是法官依据科学鉴定的结果确信车内的枪毒与他无关,这一点影响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公开的几段录音都是太太胡洁在某某的办公室录制的,并表示这些录音在纽约州是合法的。此外还提及了某某、唐爽、莫虎等相关人员,表示这是最终总结,以后将不再对此事进行提及或回复。
全文如下:
周立波对案件的最后总结
1.关于撤案原因,所谓“警察执法程序不合法导致证据失效而撤案”一说甚嚣尘上。的确,我的律师指出了警察的执法瑕疵并以此要求法庭撤案,但检察官方面也提出了当时两名警察合法搜车的证据,作为主审法官可以采纳我方的证据,当然也可以采纳检方的证据,这就是英美法系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法官确信枪毒是我的,那他完全可以判我方败诉让案子继续交由陪审团裁决。主审法官之所以判我方胜诉,关键的因素是法官依据科学鉴定的结果确信车内的枪毒与我无关,这一点影响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美国法律的本质是惩治罪犯,既然我不是罪犯,法官就会趋向于采纳对我有利的证据判我胜诉。程序正义是为了保证实体正义,英美法系中两者是高度统一的,对英美法系略有研究的人都会明白这个常识。同样,也正是因为枪毒与我无关,检方在我胜诉之后选择放弃上诉并宣布撤销此案,但以交通违章(开车打电话)对我罚款150美元。警察看见我拿着手机,但没有查出有通话记录,即便如此检方也不肯放过我,逼我认了这个交通违章罪并罚款。试想,如果检方确定枪毒与我有关,能轻易放过我吗?即使我胜诉,检方也会坚决上诉网上有谣言污蔑我吸毒,我如果吸毒就不可能瞒过包括唐爽在内的身边亲近的人。我前妻曾指责我吸毒,但事后她承认是诬陷并写下悔过书,为保护前妻名誉我一直没有公开这张悔过书,我认为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在此重申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绝不会涉毒。清者自清,时间会证明一切!
2.周立波被此案折腾一年半,虽然获得无罪判决,但每每想到贪官二代和不良律师仍然在继续逍遥祸害华人社会,作为受害人当然愤愤不平。冤有头债有主,有仇不报非君子。海外华人一盘散沙,华人坑华人之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如果我的复仇举动能够拯救下一个好人,周立波甚感欣慰,虽劳心费神,但能让自己出口恶气,让更多人提高警惕免受其害,值了!
3.某某,本案的始作俑者兼案外主角。此人已被曝光,万能的网友已挖出此人名叫鄢军,其罪恶贪腐史不久即会大白于天下。案发时车从鄢军家开出,在鄢军家数小时,我的背包一直放在他家书房但我本人一直都在书房之外活动,我的车钥匙一直挂在车内任何人都能任意进入,上车时我只拿着手机,其他东西都是别人帮我拿上车,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导致警察搜车的枪套是怎么到了车里的。事后检测背包内的枪毒上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和DNA。吃瓜群众自己想想东西是不是周立波的?如果是,周立波会傻到带着毒品上别人家串门?美国法律会让我全身而退?当然作为我自己需要改掉两个不良习惯,一是拜访客人时要拔下车钥匙,二是自己的包以后尽量自己拿不耍大牌了。
出事后,某某上串下跳俨然就是个案外主角,对当事人要么集体约谈,要么单独约谈,我公开的几段录音都是我太太胡洁在某某的办公室录制的(这些录音在纽约州是合法的),因为当时我不在场太太担心有遗漏所以录下来带回家让我听听。其中2017年1月19日的录音中鄢军承认枪是他放入包内,当时我还被扣在警局没有出来。还有一段长达40多分钟的录音是案发后某某单独约胡洁到他办公室声称有关于唐爽的重大案情,其目的是为了离间我们与唐爽的关系暗示唐爽是危险人物让我们远离唐爽,以便其更有力地控制唐爽。
我出事之后,因我太太当时不在现场完全不了解案情经过,在那样的特殊情况下不得己将重要的谈话录音备忘,这完全是非常时期在人生地不熟的非常之地情有可原的非常之举,也是对我负责任的正当行为,我相信很多人设身处地都能理解。但我向大家保证我们家平常绝无录音录像的习惯,请朋友们放心!
瓜友们想一想,如果枪毒与鄢军无关、如果鄢军不是本案的始作俑者,他有什么必要事后如此积极地上串下跳?并不惜重金拉拢莫虎和唐爽,甚至主动要求承担我和唐爽的律师费?
4.关于莫虎。莫虎多年来对外声称是美国纽约警察局首位华裔高级警官,曾任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这完全是胡扯。让我们看看莫虎这个既没有警衔也没有警察编号的所谓警察总局副局长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如果与汉语的警察局长相对应,统领纽约警察的一把手被称为总警司而不是警察局长,总警司或者副总警司以下的官职都是从警局内部一级级提拔。但美国警局有一个特殊的管理模式,如果警员犯错受到警局的处分,警员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警局内部的一个仲裁法庭,但审理这个纠纷的人不能是警局内部的官员,必须从公众中聘用,这也是三权分立思想的体现。莫虎就是警局从公众中聘请的内部仲裁庭的仲裁员,为礼貌起见挂一个副警务署长的名头但不属于警务人员,相当于编外警纪仲裁员。
这个警局的编外仲裁员之所以长期以来能够欺骗上至中国政府下至普通民众,就是因为我们不了解美国的警察管理体制,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真正的内行专家站出来识破这类骗子。事实上美国各行业包括学术界都普遍存在着大量类似的有名无实的名誉职务,有些人利用了英语词汇翻译的漏洞打擦边球以雷人的头衔回国招摇撞骗,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希望有关部门吸取被莫虎欺骗的教训,严厉整治此类高级骗子。
1985年莫虎访华时在公安大学演讲,听众问莫虎美国警察的职能,莫虎的回答是:“美国警察只为了多挣钱,不讲为人民服务。”只为了多挣钱,不为客户服务,这就是贯穿你莫虎一生的价值观。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管你如何善于伪装,一物降一物,你总会遇到克星让你现出原形。周立波就是你的克星,这次你完了,众多华人得救了!美国法庭见!
5.关于唐爽,感兴趣的瓜友可以参见本人先前已发的“七揭唐爽”(重点是第7揭),此处不再赘述。本来不想牵扯唐爽,你自己跳出来,那只能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6.既然是总结,也就意味着这是最后的回应!我们在此声明以后不想再提及或回复此事!
痛苦的美国历险结束了,坏人已被揭露,接下来的事情交给瓜友们继续!从此以后我们只想过平静的家庭生活。不经历寒冬不知春天的温暖,不遭遇磨难不知祖国的温馨。中国在我的意识中意味着快乐、亲情、成功、自豪,而美国这个词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场噩梦!
该事件就像是一面照妖镜,各色人等最终都会显露原形,当然包括我自己,也包括标榜探究真相但却带着严重的主观偏见误导观众扭曲真相的个别媒体人。但有啥说啥喜怒哀乐均溢于言表的周立波最渴望的就是真相,最不怕的就是亮相。那位不敢亮相却要大谈“真相”的某某,你脸上的马赛克就是对真相的莫大讽刺!记住,人在做天在看,真理的阳光所到之处,暗处的蛆虫便无处藏身!周立波在此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鄢军巨额贪腐,并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